她前世本科学的是法律,早就已经忘得差不多了,就算记得,在这个时代共和国的法律只能顶个屁用,而她除了会演戏又没什么能拿得出手的技能。之后的几天里,她抱着孩子不停穿梭于报纸上的各家公司洋行,希望能够找到一份足以糊口的工作。可惜,很多公司只要一看到她抱着孩子,便直接将她拒之了门外,连面试的机会都不给她。
陆秀也知道抱着孩子注定不可能找到像样的工作,但她实在没办法。发生了那样的事情,她再也不敢像之前那样放心地将孩子托付给房东太太了。别说出门找工作了,连洗漱的时候都不敢放下他,生怕一个不留神,孩子就会被人抢走。
房东太太不是傻瓜,当然已经看出她没有半点想把孩子送人的意思,脸上的表情一天比一天难看。苦于找不到机会才一直维持着表面的平静,直到收租日那天,终于原形毕露了。杀气腾腾地对着陆秀下了交不出房租就滚蛋的最后通牒。
她果然还是没有放弃从陆秀手中抢走孩子的打算,发完脾气,又露出之前那副慈眉善目的表情,开始苦口婆心地劝解:“你怎么就这么死心眼呢?何苦死抓着一个没爹的孩子不放?想要孩子,你以后还有的是机会。找个本分的男人,生个父母双全的孩子多好!拖着个跟别的男人生的儿子,哪个男人愿意娶你啊?”
陆秀沉默不语,隔着近百年的鸿沟,她实在懒得跟面前的女人争辩。
房东太太每次都把她的隐忍错当成动摇,继续吐沫横飞:“张先生跟张太太对小毛头喜欢得不得了,知道你舍不得孩子,愿意出两百块的营养费作为补偿。他们这样一等一的善人到哪里去找?就算是为了孩子的前途着想,你也该把孩子给他们!”
“前途……”陆秀苦笑。如果单纯只是考虑孩子的前途,她似乎真的应该把他送回林家。林家上下虽然没一个是好人,但的确能给他最好的生活。那一刹那,原本打死都不想把孩子还给林家的她竟忍不住一阵犹豫。
真的要让孩子跟着自己一起面对不可知的未来吗?就算自己将来如愿在电影界混得风生水起,在这个时代,演员依然是末业中的末业。作为一个戏子,她也注定给不了孩子林家能够给他的一切。
看到陆秀表情松动,房东太太眼前一亮,连忙趁热打铁:“对啊!对啊!你现在这个样子,别说将来供孩子读书上学了,连养活他都成问题。把孩子给了张先生张太太,他才有机会受教育,过上等人的生活!难道你不想让自己的孩子受最好的教育,过最好的生活,住洋房,开汽车,成为人上人?”
小家伙依然在酣睡之中,完全没有意识到两个大人正在进行一场关乎他未来命运的谈话。不知道是不是梦到了吃奶,小嘴不停地么啊么,一脸的幸福。
“让我再考虑考虑……”陆秀说的考虑,当然不是考虑把孩子送人。
“好!好!你好好考虑考虑!”房东太太却误会了她的意思,满脸惊喜,心满意足地走了。
目送着房东太太走远,陆秀低头望着怀里的小家伙,眉头不由慢慢拧了起来:“宝宝,我到底该不该把你送回林家?”
不知道是不是听到了她的话,小家伙在睡梦中打了个激灵,小手死死抓住了她的衣襟。仿佛生怕从她怀里摔下去一般。
陆秀心脏猛地一颤。舍不得啊!果然还是舍不得!谁能舍得把这么可爱的孩子拱手送给别人。
林凤麟后来还会再娶,虽然那个女人不能生育,但终究不是孩子的亲妈,天知道她会怎么待他。林凤麟后来娶的不是许微柔,而是一个名叫吕薇的女学生。能够跟林凤麟一拍即合,那位女学生也是个能折腾的主,逃婚,结婚,又离婚。后来缠上她曾经的大学老师林凤麟的时候,肚子里还怀着前夫的孩子,因为堕胎,才导致终身不育。
陆秀看过这个女人的一篇散文,才情倒还不错,却是通篇的怨气,怨天怨地怨社会,偏偏没有反省她自己的所作所为。陆秀虽然没见过真人,却也能够对她的性情猜测一二了。把孩子交给这样一个女人?疯了吧!
想到这里,陆秀抱紧了怀里的孩子,将刚刚那个疯狂的念头从脑海中驱逐了出去。
否决了把孩子送回林家的打算,生存问题又成了摆在陆秀面前的第一要务。经历了这几天的折腾,她已经明白,带着这么小的孩子,她注定没办法获得像样的工作。投出去的稿子又都石沉大海,如今的她已经面临着即将断炊的危险。看房东太太那副模样,房租拖个一天两天还可以,长时间拖下去,那是连想都不用想的。
难道真的要带着孩子流落街头了吗?想到初到沪上时遇到的那对父子的惨状,陆秀不寒而栗。斟酌了片刻后,终于咬咬牙,铺开了信纸,准备给大哥写信。
刚刚写下第一个字,忽然听到外面传来一阵女孩子的吵闹声。
是二楼那三个在百乐门做舞女的姑娘。
“莺莺你好福气啊!那个姓王的小开八成怕是看上你了,已经连着一个月点了你的台子!”
“乱讲!王先生不过看我生意冷清,好心照顾我罢了。”
“小红,你就别瞎起哄了!那种到欢场里白相的公子哥,不过是逢场作戏罢了,哪会真的认真?要是真陷进去,吃亏的还是我们。莺莺你可千万别听她的!”
“什么叫瞎起哄啊?你以为谁都跟你一样,口蜜腹剑,把客人骗得团团转,心却冷得跟冰一样。这世上还是有好男人的!我看啊,那个王小开对莺莺是真心的。”
“我没说他不是真心的,只不过,他的真心又能维持多久呢?舞场里的漂亮女人海了去了,他今天对你真心,明天说不定就对另一个女人真心了。与其怀抱着这种不切实际的念头,不如多存点体己钱,好为将来打算。”
“姜秀珠,跟你说话真没劲!什么叫不切实际的念头?慧慧姐不是才嫁了经常来看她唱歌的郑先生为妻!郑先生英俊潇洒,最重要是对慧慧姐一往情深,每天一只花篮,雷打不动,真真是羡慕死人了。”
“你说错了。那不叫妻,那叫妾。听说那位郑先生家里已经有五房姨太太了,慧慧姐嫁过去刚好排在第六,六姨太,倒是个吉利的数!”
“就算做妾,也总比我们在舞场里卖腰好得多!”
“你们两个别吵了。慧慧姐跟我们又不一样,她歌唱得好。要是我也有这么好的嗓子就好了,唱歌至少不用被客人动手动脚。”
“莺莺,我觉得你的嗓子不错。你如果有胆子的话,可以去找张经理当着他的面唱两句,说不定他会让你登台。原定要接慧慧姐的班的白露小姐被仙乐斯高价挖去了。张经理正头疼呢。”
“秀珠姐,你怎么知道的?”
“没什么,运气好,刚好听到张经理对手下发脾气。仙乐斯竟然连杜先生的面子都不给,这上海滩,看来又要不太平了。”
“管它太不太平,反正不管老大是谁,我们还是一样得陪客人跳舞。”
……
三个女孩子的声音渐行渐远,原本眉头紧锁的陆秀却是眼前一亮,顿时有种柳暗花明又一村之感。
没错!她又准备去赌一场了!
反正已经走投无路,不如破釜沉舟赌一把,赢了就能继续留在上海,输了,再给大哥写信也不迟。
第14章
歌女,这是独属于这个时代的一个词。再早以前叫歌妓,再晚一段时间又变成了女歌手。处在新与旧的夹缝中,这个职业在这个时代指代的人群也前所未有的复杂。既可以指卖艺不卖身的妓女,也可以指街头卖唱的小姑娘,还可以指在舞厅电台唱歌的女孩子。这些女孩子身份背景各异,唯一的共同点恐怕就只有靠嗓子吃饭这一点了。
按照封建时代的观念,歌女等于歌妓,乃是娼妓的一种,传统观念中的下九流。加上这个时代的确有不少歌女兼着皮肉生意,所以这依然是一个饱受歧视的职业。好人家的女儿不到万不得已是绝对不会去做歌女的,就算自己想做,父母也不可能同意。
但陆秀却知道,随着唱片业的发展,西式的生活方式渐渐为大家所接受,普通民众对歌女的印象也在一点一点扭转。陆秀还记得这个时代脱颖而出的几名女歌手在后世歌坛的地位。所以,去百乐门唱歌这个在很多人眼中根本不可能考虑的选择,在她的眼中却是百年难得一遇的机会。
再也没有比这更好的机会了!
陆秀前世的主业虽然是演员,但在那个演而优则唱的年代,她也曾经受过一段时间的专业训练,出过几张唱片。虽然根本没在歌坛打出一个水花来,却也因此获得了不少演唱方面的经验。加上又有千金难买的后世舞台表演经验,她对自己充满了信心。
这个时代不少演员都是因为唱歌进入电影界的,这对一直苦于找不到进入电影圈机会的她来说,也是一个突破口。就算没那么好的运气,以这个时代在舞厅唱歌的收入,至少也可以让她和孩子衣食无忧了。
至于会不会因为歌女的身份遭到歧视,她根本就不在乎。
作为一个一脱成名的女星,后世网络上,她曾看过无数更恶毒的咒骂,在娱乐圈沉浮了这么多年,她早已练就了一颗金刚心。再恶毒的咒骂也不会伤到她分毫,但顶着骂名赚来的钱却是实实在在的。
无数网友站在道德制高点上唾骂她不知廉耻,没有人知道要不是她的不知廉耻,她的弟弟早已因为付不起尿毒症的巨额医药费而离她而去了。廉耻心对弱者来说注定只能是种奢侈品,活下去才是世间最高的真谛。
至于会不会因为歌女的身份惹来麻烦?这一点陆秀也不担心。
原因无它,因为百乐门的幕后老板是青帮大佬杜雪怀。这位杜先生虽然身为沪上三巨头之一,有上海地下皇帝之称,在男女关系上却意外的清白。不仅没有娶妻,甚至连有暧昧关系的情人都没有一个。
同时代那些叱咤风云的黑道大佬哪一个不是三妻四妾,姨太太讨了一房又一房,像他这样不近女色,到死都是孑然一身的,的确是凤毛麟角。
这当然也可能是因为他死得太早,刚刚三十三岁就因为不愿配合日本人出任伪职,被日本人暗杀。但他纵横上海滩近二十年,更是在三巨头的位置上坐了近十年,什么样的绝色美女没有见过,如果他真是个正常的男人,没道理会无动于衷。
比起他那帮死忠脑残粉对于他“匈奴不灭,何以家为”之类的美化,陆秀倾向于更简单的解释,认为他不是同性恋,就是性无能。
比起性无能,陆秀觉得,同性恋的概率更高一些。理由很简单,他所有的核心小弟都是美男子。他的核心小弟一共八人,号称八大金刚。当年无意中在论坛上看到他们的合影的时候,还是萝莉的陆秀忍不住对着照片花痴了好久。
能够在老大手下混得风生水起的人物,自然不可能是胆小怕事碌碌无为的弱鸡。八大金刚穿着西装一字排开,把总裁狂霸酷帅拽演绎得淋漓尽致。这哪是什么流氓团伙?分明一点不输后世的偶像天团啊!跟杜先生的美男团一比,其他大佬的那些姨太太瞬间都被秒成了渣。
大概不少同学都跟陆秀有同感,那个帖子出来之后,网上瞬间涌现出了不少关于他跟他的美男团的bl小说。据说后来,美男团的后人忍无可忍,强势镇压才好不容易止住了网友的邪恶yy。
当时有传闻说,有位已经近百岁高龄的美男团成员之一无意中看到了其中一本小说,还差点被气得吐血。认为作者玷污了他跟大哥间纯洁的兄弟情,杀气腾腾他挥着拐杖说要打死作者,连他那个当时已经位高权重的儿子也被他用拐杖狠狠敲了好几下,出席某重要会议的时候满头的包。
感谢那些yy小说的科普,让原本对那个时代的历史没什么兴趣的陆秀对杜雪怀有了起码的了解。
提到杜雪怀,不得不先从他的母亲杜氏说起。说来也巧,杜氏跟林凤麟一家还是老乡,江南自古出美女,杜氏从小就长得花容玉貌,美貌非凡,然而,这却并没有为她带来好运。因为美貌,她被一个路过的小军阀抢去做了姨太太。那个小军阀虽小,却也是手握枪杆子的。原本,杜雪怀应该跟同时代的军阀之后一样,拥有衣食无忧的人生。
可惜,那个小军阀姨太太实在太多,一天到晚上演宅斗的戏码。今天这个死了孩子,明天那个又流了产。一大家子乌烟瘴气,危机四伏。杜氏出生普通人家,哪里见过这样的阵仗,很快便在残酷的斗争中败下了阵来,为了保全性命,杜氏只能带着当时还不满十岁的杜雪怀连夜出逃。
那种情况下,一个弱女子第一反应想到的自然是投奔娘家,可惜,好不容易回到家中,父母却早已去世,只留下一个已经成家立业的哥哥。杜家原本就不过是小门小户之家,哪里能够养得起闲人。开始杜氏手里有钱的时候还好,等到积蓄用尽,嫂子便免不了开始冷言冷语。
为了活下去杜氏只能选择了改嫁,没想到丈夫却嗜赌成性,不仅将家里几亩薄田败了个精光,最后甚至还把她卖进了妓院。很多女人落到了这步田地都会选择一死了之,然而,杜氏不能,她还有个儿子。为了养活儿子,杜氏忍辱含垢操起了皮肉生涯。
因为容貌极美,虽然已经不算年轻,但杜氏的生意却极好。可惜,赚来的钱大部分都进了鸨母的腰包,剩下的也被那个不争气的丈夫拿去做了赌资。当时还只是个孩子的杜雪怀只能眼睁睁看着这一切发生,但仇恨却一天天在他幼小的心灵中发芽生长。
用他自己的话来说,他怀着对继父的满腔仇恨,啃食着母亲的血肉一天天长大。终于在十五岁那年,用一把水果刀把那个只会吸他母亲血的继父给捅了。杀了人,当然不能留在原地等着被抓,他含泪告别了母亲,偷偷爬上了停在岸边的一艘运煤船,躲在煤堆里稀里糊涂地来到了大上海。
不知道是不是之前已经把能够吃的苦头都吃完了,来到上海后,他简直如鱼得水,之后的经历顺利得仿佛开了挂的某点流小说主角,人挡杀人,佛挡杀佛。
十年后,他终于功成名就回到家乡,可惜那个时候,他的母亲早已烂在了不知道哪个乱葬岗中。也正是因为那次寻母之行,回来之后,他几乎是以铁血的手段肃清了当时他势力范围之内的逼良为娼行径。当时的报纸甚至因此夸赞他,使得沪上风气为之一新。
因为儿时的经历,杜雪怀难得没有当时帮派大佬各个都有的嫖赌恶习。当然,他也不是没有嗜好,他生平有两大嗜好,一曰钱,二曰吃。
为了赚钱,他开银行,办商店,设工厂,简直无所不用其极,身为黑帮大佬,赚钱的手法却令不少商界翘楚都望尘莫及。俗话说人为财死鸟为食亡。他却是既会为财死,也愿为食亡。号称沪上第一老饕的他不仅拼死吃过河豚,也勇于尝试外国的各种黑暗料理。从柬埔寨的油炸毒蜘蛛,到冰岛的腐烂鲨鱼肉,就没有他不敢吃的。当然,他也乐于向外国人推荐本国的传统美食。传说,曾用一道竹笋冻把前来找麻烦的日本人唬得一愣一愣的。
他贪财却不吝啬,虽然变着法的赚钱,却也不怕花钱,兄弟有困难,总是能够仗义疏财,而且乐善好施,施医施药施棺材,甚至定期布施乞丐,活人无数。他好吃却吃得有品味,跟北方那位着名的为吃写过无数文章的梁先生号称南杜北梁。
传奇总是戛然而止,这么一个妙趣横生的人物,却在三十三岁那年死在了日本人的枪口之下。据说,当年他出殡的时候,万人嚎哭,送行的队伍既有达官显贵,也有三教九流,摩肩接踵,绵延数十里。
他的美男团,哦,不!他的那帮小弟发誓为他报仇,不少人后来在抵御日寇的侵略过程中扮演了无法替代的角色。他的影响力直到如今依然在继续。
按理说这种英年早逝,又没有后代的历史人物最容易被人抹黑。然而,多年后很多人在回忆录里提起他来,想起的竟都是他的好。
对于历史人物来说,有时候英年早逝也是一种成就传奇的方式。盛极而衰,再煊赫的权势也有走向衰亡的一天,跟他同时代的另外两大巨头晚景都很凄凉,一个客死异乡,一个孤独终老。当同时代的英雄豪杰一个个都变成了鹤发鸡皮,暮气沉沉的老翁,只有他一个人永远留在老照片里英姿勃勃,不可一世。
站在客观的立场上来讲,杜雪怀其实是一个被严重神化了的人物。谁让他的那班小弟后来一个个都那么牛逼。古代皇帝登基,都要追封三代了,更何况是他那帮义字当头的小弟。在传记里给曾经的老大说几句好话,那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
历史向来都是任人打扮的小姑娘,对于历史上的记载,如果傻乎乎全信,那就太天真了。他死得实在太早了,就像白居易的诗里说的,周公恐惧流言日,王莽谦恭未篡时。天知道他如果再多活五十年,会是什么模样。
不过,既然那么多人都替他说好话,他这个人想来也不会坏到哪里去。就算他真是个骨子里坏到流脓的家伙,既然他对逼良为娼那么深恶痛绝,投在他门下,至少不必担心沦为某些人的玩物。
第15章
打定了主意,陆秀精心打扮了一番,带着孩子出了门。
因为房东太太这几天一直在一旁虎视眈眈,她根本不敢把孩子放下来。小家伙能吃能睡,长得很快,一直抱着实在吃不消。于是,她做了套背带,像后世欧美人一样将小家伙背在了胸口,只要一低头就能看到那张粉嘟嘟的小脸。
虽然之前因为买了地图被抢,但这地图不买还真不行。要是没有地图,她肯定不会知道这边距离百乐门并不远。如今弹尽粮绝,这点距离,她当然不可能奢侈到坐车过去。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害怕再遇上之前那样的状况,她特意选了人来人往的大路。
走在大街上,看着路旁一幢幢充满了殖民地色彩的建筑,听着汽车喇叭的嘟嘟声,陆秀终于有了那么点梦回大上海的感觉。
来到这个世界这么久,她晚上睡觉的时候依然会忍不住祈祷一觉醒来,能够发现自己正躺在医院的病床上,眼前所有的一切不过只是自己的一场梦。可惜,那只能是梦而已。看着街上行人那独属于这个时代的装扮,听着耳畔偶尔飘过的几句英语法语,她从来没有如此真切地明白,自己真的回不去了。
“嗯……嗯……”不知道是不是梦到了什么,怀里的小家伙在睡梦里哼哼了几声,甚至还舒服地打了个哈欠。
低头望着自己来到这个世界后最神奇的造物,陆秀微微一笑,心中的阴霾顿时一扫而空。
这个时代没有电脑手机,但也不是没有优点。因为汽车的数量有限,虽然走在大街上却完全不必担心汽车尾气的伤害。如果是后世,给陆秀十个胆子,她也不敢带这么小的婴儿走在马路上。
跟后世的娱乐场所一样,这个时代的舞厅大都扎堆开在这个城市最繁华的路段上。为了显出高档次,门面建得一家比一家气派,希腊式,哥特式,巴洛克式,怎么华丽怎么来。一路走来,仿佛进入了一座西方建筑博物馆。
跟后世被现代化大都会掩去了锋芒的旧时代残余不同,如今正是这些建筑最华丽,最鲜活的时代,就像刚刚换上了漂亮衣服的小女孩,正自信满满地向着全世界展示自己的美丽。陆秀一路走,一路欣赏,虽然带着孩子,却并不觉得累。
走走停停,她很快就站在了那家跟好莱坞着名影业公司,派拉蒙同名的舞厅门口。paramount,原意为至高无上的,不得不佩服这个时代中国翻译的巧思,这个词作为公司名的时候被翻译成了派拉蒙,作为一家舞厅名的时候,却被直译成了百乐门。
现在还是上午,属于它的时候还没有到来,舞厅门口门可罗雀,只有几个裹着头巾的印度人在那里站岗。
那几个家伙挺尽责,陆秀好说歹说才好不容易进得门去。
白天的百乐门完全没有晚上那纸醉金迷的气息,因为没有开灯,里面黑漆漆的,陆秀搂着小家伙,生怕一个不小心磕了碰了。
走到大厅才知道那几个印度人为什么最终还是把她放进来了。知道这边缺歌女,专程跑来试运气的,明显不止她一个。陆秀想神不知鬼不觉地混到那群女孩子中去,没想到还是被人一眼发现了。
“你是什么人?怎么进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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