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吹胡子瞪眼,但老头子心里美着那。他这小徒弟有良心,小小年纪做事就面面俱到,可真是捡到宝了。
然后他痛快地甩过去一只包袱,包袱里东西全是西北运来的。
“伯娘,猜我给你带回来什么好东西?”
好东西!
自打跟衡哥儿去西北后,阿嫤每封家书都是走官驿。第一次她前去官驿取信,遇到了柳家下人,不知对方回府后跟主子说了什么,第二次来信就是柳家派人送过来。
阿昀从柳家回来,莫非是……
见他单独一个人站在跟前,小身子板藏不住什么东西,卫妈妈也就心里有数。
不过看他那么雀跃,她还是颇为苦恼地皱眉:“好东西,莫非是昀哥儿悄悄藏起来的面人,让我来找找。”
弯下腰,卫妈妈静往阿昀痒痒肉上挠。
“不是啦,好痒,伯娘欺负人。”
卫妈妈停手,假装没看到他胸口露出来的一截信封:“那我就想不到了,到底是什么好东西?”
阿昀向来尊老爱幼,没多为难卫妈妈,小手从胸口掏啊掏,捏着信封一角抽出来,双手递过去。
“是阿嫤姐姐寄回来的,连带着还有两个大纸包。纸包在后面,满福……快点把包袱拿过来。”
满福是卫妈妈配给阿昀的小厮,十岁出头,人长得憨头憨脑,性子却极赶眼力见。一开始沂山居士还想给徒弟配个书童,但观察了满福几日后,见他翻书研磨样样做得极好,他便再也没提此事。
满福一直站在门外,听阿昀喊,忙拎着包袱进去。
“妈妈,这是姑娘随信从凉州一道运过来的。柳家人说来了三份,一份给了镇北侯府世子,另外一份给祭酒府,剩余这份就是孝敬您的。”
虽然卫妈妈已独立出来,但四合院中下人仍习惯叫她妈妈。她被人喊了大半辈子习惯了,也就没再让人改口。不过卫嫤那,她却是强制每个人必须改口喊“姑娘”,说错了惩罚很简单,扣月钱。
两个月潜移默化下来,现在所有人几乎都忘了,卫嫤曾是镇北侯府老太君跟前的丫鬟红绫。
待满福退下,卫妈妈随意坐在圆桌旁的杌子上,阿昀拖另一个杌子过来,一大一小两人排排坐,两人开始看卫嫤的信。
卫妈妈是家生子,即便有幸跟在老太君跟前,也没她女儿那般好运,自小有个喜欢教丫鬟识字的世子。她认字不多,其中最熟的便是记账所用数字,她都是在管账的。
阿昀虽然跟着沂山居士读书识字,但他年级还小,也不可能把所有字识清楚。
一大一小排排坐,遇到不认识的字便互相查缺补漏。于是东厢房里,便传来断断续续的读信声,卫妈妈先开始读,在某个字上卡壳了,阿昀一歪脑袋继续跟读。他认识的字多,基本能读下来,但他偏偏读一段,到简单的地方停下来。简单的字卫妈妈认识,她继续开始读。
卫嫤的家书很厚,从京城到西北,一路所有见闻都被她记下来。到酒泉郡后的第一封,她更是把晏家村和韦氏迁坟一事全都写进去。
阿昀跟着兄长一路从凉州走来,沿途风景他都见过。遇到卫嫤写得不太详细之处,他便叽叽喳喳对卫妈妈解释一通。他语言表达能力极强,能把信中那寥寥几笔扩展成活灵活现的景象。一个月来,跟着卫嫤的家书,又有小导游阿昀在,卫妈妈游历了大越半壁江山。
今日这封家书一如既往,讲到韦氏迁坟时,小家伙脸上满是激动。
而激动过后,最后一点内容却让他费解。
“栗米我知道,爹和继母从小就吃这个,可好吃了。”
卫妈妈摸摸他小脑袋:“那阿昀吃什么?”
“我吃玉米,酒泉乡下管它叫棒子。栗米和玉米磨成面后,味道其实差不多,就是玉米口感有点粗。”
解释完,阿昀疑惑道:“伯娘,我看不明白。为什么阿嫤姐姐要管栗米叫小米,还起了“六福盈门”、“八珍贺喜”这样更奇怪的名字。
最后一段并不复杂,卫妈妈一打眼就看明白了。
“是因为晏家村产的栗米好,昀哥儿看,特别的东西总要有特别的名字。就像咱们桌子上这套茶壶茶碗,比街上卖大碗茶的商人所用之物细很多,所以它就叫景德镇官窑青花瓷。”
阿昀有些明白,但他仍旧心存疑惑。
晏家村是他住最久的地方,那里出的栗米真的跟其它地方不一样?
现实很快给了他答案,卫妈妈打开包袱,里面果然是两袋样品。一只袋子扁些,一只袋子长些。扁些的是六斤装,她那剪刀小心地剪开个口,一粒粒色泽鲜亮颗粒圆润的小米倒出来,随之而来的还有一股子特别的米香。
命下人拿到厨房熬了粥,等她重温完家书,散着热气的小米粥上桌。
在四合院帮佣几十年的婆子啧啧称奇:“妈妈,姑娘可真是孝顺您。大老远寄回来成色这么好的栗米,比咱们在城西米行买的,专给京里达官贵人吃那些还要好。放锅里熬不了多久,香味就出来了,而且都不用放糊糊,粥就又稠又香。”
卫妈妈唇角泛起笑意,拿勺子一搅,粥并没有放那么多米,但喝道嘴里就是有股浓郁的味道。经营米铺多年,她对粮食多有了解,从一碗粥就能看出来,女儿寄来的绝对是上好的栗米。
不对,现在应该叫小米了。
“好好喝,比我在家里喝过的还要香。”
阿昀一口气喝了两大碗,捂着热乎乎的肚子,发出满足的喟叹。
粥好喝,加上是女儿一片孝心,卫妈妈更是胃口大开,不吃别的专门喝起了粥。下人们还在眼巴巴等着主子剩下点,他们也尝尝味,谁知等来等去,等到锅底刮干净,主子还意犹未尽。
同样的早晨,同样的情况发生在城西两处深宅大院中。
柳家
虽然论亲戚与沂山居士隔得比较远,但同辈中柳祭酒最敬佩族兄才华。眼见本来暮气沉沉的族兄,收徒后一天天打起精神,甚至偶尔举止间会沾上点小徒弟的调皮,他看着也窝心。
不仅如此,自打脸上痘印能被遮起来后,女儿也活泼了许多,不再整日闷在自己的小院。跟外人相处多了,现在她甚至有时候不搽米分就出来跟家人用早膳,甚至偶尔会点着额头痘印吓唬三头身的小侄子。
这一切都是晏夫人给府上带来的,不仅如此,她还带他认识了丁有德。想到丁有德,柳祭酒全是满意。他生平爱好钻研点小东西,无奈因家族关系进了国子监。多年来只能听着朗朗的读书声,对着另一条街上的工部暗做相思。
但现在不一样了,工部营缮所有他的人!兴趣上来了想做点什么小物件,拿回家逗小孙子玩,那简直再方便不过。
柳祭酒生平三大憾事,从未在外人跟前透露过,但误打误撞全都被卫嫤一个人弥补了。可想而知,他对卫嫤印象好到什么程度。柳夫人遗憾倒没有那么多,但她最大的心病就是女儿,故而她更承卫家姑娘的情。
见到她从西北捎回来东西,虽然只是一点不值钱的小米,但夫妻二人还是很高兴。
他们这种人家,真不缺什么金银珠宝,要的就是这份心意。
祭酒府两大巨头都点头了,厨房上对这两大袋子东西分外重视起来。到的当日已经用过晚膳,再熬粥也有些来不及。等过了一晚,第二天早上,香喷喷的小米粥便端上了祭酒府的饭桌。
早已满周岁,正在添辅食打算断奶的祭酒府幼孙,对小米粥表示出了极大的欢迎。这天早上,他没再如牛郎织女般地看着天河(娘)后面的奶娘胸脯,眼巴巴地要奶喝。
惊奇之下,所有人都尝了一碗,这一尝也就觉出了不同。
“以前家里也做过栗米粥,跟这味道不一样。”
首先开口的是阿容长兄,十年前他早早地考中功名,如今正在翰林院参与修书工作。
阿容逗弄着小侄子,舀起一勺小米粥,吹凉了递到三头身小娃娃嘴边。在他眼巴巴张口的时候,她收过来啊呜一口喝掉,惹得小娃娃哇哇叫。
“姑姑,坏!”
“阿容可真是的,竟然不叫上我。”
柳家二嫂颇为不满地挤兑小姑子,然后学着她把勺子放儿子嘴边,在他升起希望时自己再吞掉,甚至她更过分,最后还故意咂咂嘴表示粥很好喝。
连番被逗弄,三头身觉得整个世界都在跟他作对。将最后一丝希望投向祖母,瞧见平日的大靠山在专心喝粥,他绝望地哭起来。
满桌子人哈哈大笑,装作喝粥的柳夫人抱起小孙子摇一摇:“不哭不哭,奶奶喂。”
奶娘拿来三头身专用的小碗和小勺,一勺子小米粥喂下去,小娃娃不哭了。不过他记仇,满是坑的小手指指无良二人组。
“娘、坏。姑姑、大坏蛋。”
阿容与二嫂对视一眼,然后继续没良心的笑起来。
待他们笑完,柳夫人怀中的三头身早已扭过头,面对面求投喂,只留给姑嫂二人白白嫩嫩的小屁股。
早膳用完,丫鬟撤掉一大桌的盘碟碗筷,伺候每个主子净手漱口,又奉上热茶。
柳祭酒忙于上早朝,中间早就走了。柳夫人按照往常习惯,一直送他到院门口,只是今早他特意嘱咐件事。
想到夫婿嘱托,抱着小孙子,柳夫人状似无意地开口:“今年中秋,府中送往别处的五福临门彩盆,就用晏夫人送来的小米。”
中秋是丰收的节日,所为五福临门彩盆,顾名思义,就是一烧成五格的彩陶瓷盆,中间放上大越种植范围最广的五种农作物。大米和小麦必不可少,富贵人家为了好看,往年一般选比较偏门,但色彩比较丰富的豆类。而小米,或者说是栗米,颜色与小麦是有些相似的发黄,米粒小且不打眼,一般不会有人家选用。
柳家大嫂总览此事,斟酌再三委婉道:“娘,晏夫人统共就送过来那么一点,咱们全家吃都来不及,哪够送人的。”
柳夫人放下茶盏:“这你倒不必担心,阿嫤那孩子送给咱们的,是经官驿送过来,速度自然快些。后面她还运来许多,不日就能到城西的卫记米铺。这米颜色颇为鲜亮,添进去刚好有些新意。”
说到新意她眼神若有似无地朝柳容处瞥了眼,见此柳家大嫂也明白了。前两年小姑子就到了年纪,不过因为出痘之事蹉跎下来。如今她年已十七,虽然还说不上大龄,但也不能再耽误下去。
这个中秋节皇上要西巡,公公也在随行之列,府上已经定下来会带小姑子去散散心。跟着西巡的有不少大家子弟,到她回来,府上也差不多该办喜事。
想到多灾多难的小姑子,她抿起唇角:“还是娘想得周到,等过几日米到了,我便差人去城东订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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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北侯府
一个月来在翰林修书,楚琏的变化显而易见。虽然依旧是那副书生容颜,但他周身的稳重却是与日俱增。他处事手腕温和,学问极好,做事又认真,遇到不懂之处更是放下世子架子虚心请教,虽然当初是靠走后门进来,但一个月后翰林院上下对他已是交口称赞。
没有人比楚琏更清楚,他这一切的变化都是因为阿嫤。
阿嫤劝他,要用实力恢复镇北侯府荣光;阿嫤上花轿前告诉他,她羡慕吴氏,她也希望有个有权有势的兄长,宠得她敢胡作非为。
关心阿嫤早已成为铭刻进他骨子里的本能,无关男女之情。这种念头支撑着他,一直到他融入翰林院。
☆、第64章 算计不成
时近中秋,镇北侯府正院的秋菊竞相盛放,香气淡雅,闻之心旷神怡。
吴氏抚摸着微凸的小腹,倚靠在窗前,看着窗外的菊花。锦衣从外面进来,手里捧着个掐丝珐琅彩的金色花瓶,花瓶中插着几朵菊花。
“我看夫人极喜爱这菊花,便擅作主张,在府中大花园采了几朵。夫人坐下慢慢看,仔细累着。”
吴氏唇角泛起笑意:“在大花园采的?”
锦衣瞥一眼后面:“可不是,那边妈妈还老大不乐意。我说夫人想看,他们便忙不迭送了上来。”
吴氏敛眸,后面住着侯府老太君封氏。自幼长在吴家,看惯了大家族人多事多,她本觉得嫁进镇北侯府这样早已分家,人口简单的人家会很省心。谁知人少是省心了,可人少的坏处也凸显出来。老太君执掌府中中馈多年,无旁人制约,她想找个由头插手都千难万难。
她也明白自己不用心急,老太君年事已高,她上头婆母又早亡,熬不了今年侯府中馈便会落到她手里。嫁进来前她是这样想的,直到她一日日感受到一个丫鬟的威胁。
世子一心向着那个丫鬟,谁又能明白她心里的苦?
最可恨的是,她好不容易冒着跟世子闹僵的危险赶走那丫鬟,谁知闹了那几出,反而让她在世子心中地位越来越高。卫嫤说一句他得上进重振镇北侯府,他便急吼吼地去做官。卫嫤及笄礼少了正宾,他便不顾一切请了柳夫人。
卫、嫤!
咬牙切齿地吐出这两个字,吴氏手上力道随着声音一道加重,转眼间,方才花瓶中娇艳欲滴的大朵金菊,便化成了满地花瓣,凄凄凉凉地撒在地上,还要被捏碎它们的女子狠狠□□几脚,场面要多凄凉有多凄凉。
“夫人,怎么您也要为肚子里的哥儿想一想,现在不宜动怒。”
吴氏深呼吸几口气,阴测测地笑道:“我没生气。”
似乎想到什么,她眼神看向窗外,话语中满是傲然:“锦衣你看,这世间之人,有的像地上的杂草人人践踏,幸运点的杂草开出朵花,一时间看着倒是一派繁盛,而那花也真把自己当回事,却不知道,花开不过几天,风光过后他们还是与杂草无异。只有花头顶上,随时能笼罩住它的松柏,才是最牢固的万年长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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