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光让毛苏利出面,故意向安抚使示好,还邀他前去今日会在阿尔丹屯庄进行的草市。
草市乃当地习俗,每年入冬时节,都会有几个大屯庄办草市,也是以前没有黑城时,当地人为了方便以物易物。
后来有了黑城,渐渐变成了以黑城为交易所在,也不再使用以物易物,而是用金银铜钱交易。
但多有屯庄不愿被朝廷势力管制,还是选择在草市进行交易,所以每次哪儿有草市,都是十分热闹的。
除了交易外,草市还起到屯庄与屯庄之间互通消息,联络交情的作用。
毛苏利把这个消息告诉卫傅,又盛情邀请他,就是笃定他一定会去。
毕竟自打安抚使到了黑城后,就一直龟缩在城里。他若想做出一番事情,必然少不了和那些屯庄打交道,这是一个很好的机会。
安抚使果然答应了。
这是独眼豹等人部署的第一步,为了防止再发生上一次的事,他们还利用城里的眼线窥得对方带了多少人马,打算走哪一条路。
得知安抚使果然走的是他们提前预料到的那条路,独眼豹以及一众马匪大喜。
这条路和阿尔丹屯之间,有一片开阔的平地,此地虽不适合埋伏,却最是适合利用人多势众进行碾压。
十多人对上自己这边七十多个马匪,独眼豹已经预料自己的胜利了。
他甚至想好了,到时他一定把这个安抚使的头颅砍下了,悬挂在黑城城门上,是时不光能为亲弟弟报得血海深仇,还能一振自己威势。
一个自认有心算无心,多番部署。
一个是就等着你来。
两个队伍在不断地靠近,都在朝同一个目的地而去——那片空旷、宽敞的平地。
双方距离越来越近,已经能远远看见对方人马奔驰而来激起的尘土。
双方还在不停地拉近距离。
独眼豹甚至呼喝起各种话语,给一众马匪鼓舞士气。
所有人都热血沸腾。
“朝廷的官兵实在太碍眼了,还要我们去遵守他们的规矩,不如这票干完,直接打进城,把那官署占了,咱们也来当个官兵做做……”
“这主意甚好。”
“先拿下这个‘大人’再说,你们也别太冲动,死了他,还有个毛总管。”叫做病虎的马匪,一脸病怏怏的样子,可他却能在无数马匪中独占一把交椅,显然不光表面这点本事。
只是现在所有人都热血沸腾,他间隙喊出来的话,也没什么人听就是。
病虎隐隐地扫了前方的独眼豹一眼,又暗示身边的手下往后让一让,让其他人冲在前面。
换做平时,人数相当作战,一般是要先用弓箭扫射一通,再进行近战。
可肉眼可见对方就那么点人,还至于费劲儿停马射箭?
独眼豹还在喊‘先射箭’的话,但已经有人越过他冲上去了,且人数不少。
他只能一脸阴沉地跟着追上去。
……
与此同时,卫傅一行人已经停马了。
远远地朝对面眺着,老爷子还不忘教卫傅。
“看到没?这些人就是游勇散兵,不听指挥。打打普通人也就罢,上了战场,不够一合之力。”
眼见着一群悍匪奋不顾死往这里策马而来,那阵阵马蹄声,以及扬起的尘土,哪怕冷静如卫傅,也忍不住眼皮直跳。
老爷子还在谈笑风生。
似乎看出孙女婿的不镇定,老爷子拍了拍他肩膀道:“两军对垒,轮不到帅出马,帅是运筹帷幄,将才是冲锋陷阵。莫急。”
随着这声‘莫急’,从斜侧行出一个队伍。
那是一个怎样的队伍?
人数并不多,也不过三十人,却是人手一柄锋利的长枪。
为首有十几人披着甲。
弓易得,甲难寻,这是在说民间不能私藏盔甲,一旦被抓就是大罪。相反弓箭牵扯到打猎这种营生,朝廷查得却没有那么严。
所以甲对人的加持,仅从朝廷忌惮民间私藏甲,就能看出端倪。当初为了这十几副甲,卫傅可是跑了多日,如今终于派上用场了。
此时十多个本就高大魁梧的汉子,浑身上下被最普通不过的黑铁甲笼罩,乍一看去,宛如一尊尊黑铁巨兽。
他们出现后,老爷子便叫上卫傅,带着队伍,往斜侧跑去。
这些披甲持枪的人,则取代了他们之前所在的位置。
为首的正是卫琦。
他本就体格健硕,披了甲后,越发显得魁梧壮实。此时的他满脸跃跃欲试,但心知老爷子在一旁看着,故意做得一副稳重相。
他微微抬起手中长枪,低声道:“随我冲锋。”
随即一马当先,飞射而出。
他身后都是精通骑术的部落汉子,也就只比他慢了半分而已,这一行三十多骑飞射而出,宛如一根根锋利的箭矢。
……
两个队伍还在迅速靠近,对面似乎没发现对手换人了。
飞扬的尘土,十分容易迷人眼,所以他们也练就了一身‘别管,只管冲就是’的功夫。
从卫傅这个角度来看,只看到两支队伍呈利箭状,飞射向对方。
黑色队伍要更快一些,而那支杂色队伍显得没那么整齐。
很快双方接触上了。
然后就没有然后了。
从他这里来看,只看见那支黑色利箭突然往前伸出一截,似乎是所有人同时持起了长枪。
下一刻,杂色队伍被从中打了个对穿。
一切都停了下来。
直到扬起的尘土缓缓落下,他才看清场上的情形。
卫傅还未动作,身后跟来的差役,已经有人控制不住吐了出来。
不能说是尸横遍野,只能说那些马匪都被串成了血糖葫芦。
飞快的马速,锋利的铁枪,对方没有甲,所以结果并不难想象。
之前老爷子说让他见识见识‘这一枪’有什么用,如今他见识到了。
这一枪,惊艳绝伦,石破天惊。
第104章
卫傅克制不住战栗着。
他并非害怕,而是一种夹杂着激动震撼明悟等等的复杂情绪。
他想到那一夜大变,皇叔带着大队人马,从一片火光中走出,他至今记得对方的眼神。
威严、漠然,带着一种睥睨天下的孤高。
皇叔戎马半生,确实有睥睨一切的资格。
因为和这种铁血军伍相比,自持身份尊贵却柔弱不堪的他们,确实脆弱到不堪一击。
另一边,卫琦正咧嘴大笑。
他一直喜欢强势、坚硬、无坚不摧的力量,这一次让他真正感受到什么叫无坚不摧。
他甚至有些迷上这种感觉,即使此时作为‘箭尖’的他,因冲力太过,因人力有穷时,双臂已经麻木、生疼,甚至脱掉盔甲,可能他的双臂已然红肿,但他依旧面带笑容。
这让过来收拾战场的一干人,都有些畏惧地看着他。
不愧是砍头狂魔!
“……毕竟还是练的时间短了,装备不过是凑出来的,马也只是当地耐寒的马,都算不得上等,也就只能对付这些土鸡瓦狗。”
与卫傅卫琦相比,老爷子此时反倒显得有些意兴阑珊,似乎没过足瘾。
“爷,若是真给他们配齐了最好的战马最好的军备,这样的队伍需要多少人,才能所向披靡?”卫傅突然问道。
“所向披靡?”
老爷子喃喃了这句,又道:“若有三千足以横扫整个辽边,若有一万,便可荡平整个中原。”
“可那是以前,”突然,老爷子话音一转,“且不说这样一万人都装备上最上等的军备战马,需要花费多少银两。以前战场上火器少用或者不用时,有数千铁骑兵,足以傲视整个战场,可若是算上火器,那变数可就大了。”
以前攻城,双方不过用些攻城器械,其他全凭人力,现在守城多是用大炮,又增添了许多难度。
“所以骑兵重要,火器同样也重要?”
老爷子瞧了他一眼,点了点头。
“我知道了。”
说着,卫傅策马驶向战场的方向。
……
还有马匪没死,正是病虎及他的手下。
由于之前病虎暗示手下别冲太靠前,以免折损自己人手,这让他们大多数人都躲在后面。
但也仅仅只是躲过了首当其冲,几乎是瞬间,死亡就迎面而来。
病虎是运气好,正好处于两个骑兵之间,所以他是眼睁睁地看着身边几个手下被串成了血糖葫芦,然后他直接被吓傻了。
直到有人过来打扫战场,他从马上掉落下来,摔在一个正在惨嚎的手下身上,别人是濒临死前的痛嚎,他是被吓疯了嚎叫。
还有几个漏网之鱼,几乎与他是同样的境遇,只有处于末尾两侧的几个马匪,都是平时没什么地位的,跟在后面凑个人数,没想到竟逃过一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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